行业研究 / RESEARCH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修订对照表(2020)
1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经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修订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3月1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证发〔2019〕18号),修订稿生效后原文件同时废止。本次修订主要结合2019年12月颁布的新《证券法》进行调整。
主要修订内容摘要:
1、将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者因证券违法违规被采取限制资格”修订为“因证券违法违规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披露后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者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披露”。修订为“可以豁免披露。发行人应当说明豁免披露的理由,”
3、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本所自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出具同意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修订为“本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
4、增加了“暂缓审议“,并规定”暂缓审议时间不超过二个月。对发行人的同一发行上市申请,上市委员会只能暂缓审议一次。“
5、上市审核中的监管措施,取消“要求限期参加培训或者考试”
现编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修订对照表,供读者全面了解。
信息来源:梧桐树下V